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4549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泽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1,191,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90,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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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截至目前,北交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尚未结束,根据当前本次发行上市之审核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
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若在此有效期
内公司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1,191,8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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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名称 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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