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关于鼎合远传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鼎合远传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合远传”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鼎合远传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合远传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小组成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范文伟、林宏金、刘逸飞、王嘉熙,其中范文伟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该等人员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无变动。
2、接受辅导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自完成辅导备案之日(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泰证券
资料。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辅导机构进行专项研究分析,采用一对一的访谈、多人座谈等形式与辅导对象直接进行沟通并答疑解问。此外,辅导机构以组织自学、集中培训、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为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为其提供了及时、有效、合规、专业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结合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进一步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收集、审阅和整理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同业竞争、业务技术、行业发展、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资料,并对专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
2、召开项目工作会议
辅导机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与辅导对象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调整与跟进项目工作计划。辅导工作小组就关注的事项向公司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督促辅导对象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
3、现场沟通交流
通过现场沟通的方式,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辅导对象实际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业务、法律、财务等问题提供专业的咨询回复。
4、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参与培训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组织公司接受辅导人员集体参与了辅导培训,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关会计问题、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规范等,并结合公司情况针对性地强调了重点关注事项,强化接受辅导人员对于公司治理、规范运行等方面的意识。
参与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包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化,并配合中泰证券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相关辅导工作。
(五)辅导对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生变更
2022 年 5 月 13 日,北京瀚霖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
霖汇”),分别与苏翠英、王继海、薛强、卜亚军、黄耀光、郭睿、范小云等 7 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鼎合远传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上述 7 人。自此,瀚霖汇不再是公司股东。上述股权受让方受让股份比例均不到 5%。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前期辅导工作期间,中泰证券已会同律师、会计师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辅导对象的企业制度建设与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规范运作水平得以提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前期辅导工作期间,公司已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移动支付终端开发项目(备案证号:深宝安发改备案【2022】0183 号)和移动支付终端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备案证号:丹审备【2021】1057 号)。但移动支付终端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的环评批复、土地处置方案批复仍待取得。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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