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冠信息:主办券商关于挂牌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或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鸿冠信息资讯
2022-04-20 20:17: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0


首创证券关于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公司所在地为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街道 300 号,受新冠疫情影响,所在地被列为封控区,要求员工全部居家办公,解封时间不确定,等大楼物业通知。审计进度:目前已出初稿,已上交质控审核中。由于受本市疫情影响,人员居家,快递停发,银行和客户的询证函无法及时回复。根据审计进度和年报编制的进展情
况,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预计无法按时
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鸿冠信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及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陈晨玫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21-58826066

挂牌公司联系人:上海市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挂牌公司联系电话:021-52401298。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说明》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