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4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34531 证券简称:信友咨询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回售触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并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优先股发行对象为银川育成凤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数量为 16 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为 1,600 万元,新增定向发行优
先股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优先股的证券简称为:信友优 1,证券代码为:820028。二、回售触发条件情况
根据公司与优先股股东银川育成凤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投资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股股东有权立即决定行使回售权,要求公司赎回本次发行的部分或全部优先股股票:
1、公司逾期等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达 30 日;
2、公司严重违反《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义务致
公告编号:2020-032
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公司承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
润,任何一年业绩不达标,投资人有权立即启动回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909.00 20,974.00 29,845.00
扣非后净利润 1,355.00 3,000.00 5,000.00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低于 4325.39 万元;
5、公司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被主管部门处重大行政处罚的;
6、公司违反为此签订的相关质押合同,质押物丧失或者明显低于投资额且无法提供替代质押物;
7、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因败诉产生 600 万元以上债务,或未按协议约定通知优先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或因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等文件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或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优先股股东的投资决策机构认为持有公司股权会给投资方造成损失的;
8、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9、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程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 07000155 号】,公司 2019 年的营业收入为10,725.07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64 万元。因中国移动 2018-2019 年度集中采购建设投资放缓,公司中标金额未能满额实施,其它项目处于初始阶段,部分业
公告编号:2020-032
务发展未达预期,公司 2019 年的收入及净利润随之下滑,经营业绩未能达到《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银川育成凤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编号:YCFH-TZ04-1)及《股份回购协议》(合同编号:YCFH-TZ04-2)(以下简称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业绩,触发了协议回购条款。
三、风险提示说明
公司已经触发了 2019 年度业绩承诺,优先股股东有权立即决定行使回售权,要求公司赎回本次发行的部分或全部优先股股票。公司正在积极与优先股股东进行沟通,并将沟通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若优先股股东决定行使回售权,后续公司将根据与优先股股东的沟通结果依照法定程序启动优先股的回购事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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