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9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09:3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肖群律师、高鹤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二)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00,133,402.23元,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5)。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由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
(一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9日8:30-9:2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凯 联系电话:010-83692160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恒泰中心C座23层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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