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4511 证券简称:锦瑜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3 年 (2022)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关联担保 5000 万元 50,000,000 27,000,000
合计 - 50,000,000 27,000,000 -
(二) 基本情况
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古恩瑜
住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镇人民七支路 10 号 1 幢 3 单元 4-2
2.自然人
姓名:古朝菊
公告编号:2023-016
住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镇人民七支路 10 号 1 幢 3 单元 4-2
3. 自然人
姓名:郭毓楠
住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莲花支路 39 号 1 幢 2 单元 3-3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股东古恩瑜、古朝菊及郭毓楠拟在 2022 年度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上述关联交易是股东古恩瑜、古朝菊及郭毓楠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可以有效缓解公司面临的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为公司生产经营提升及产能提高提供资金保证。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告编号:2023-016
六、 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