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4510 证券简称:宇鑫货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宇鑫(厦门)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本次变更根据国家相关规章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科目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公告编号:2019-025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69,776.56 - 127,845.00-
应付票据及应付 - 169,776.56 - 127,845.00
账款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 影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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