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6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4507 证券简称:元年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年科技”)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额度授信贷款,授信额度500万元。授信期限自贷款合同签订起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向东、实际控制人郝宇晓及实际控制人盛桢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年诺亚舟咨询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北
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额度授信贷款,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自贷款合同签订起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向东、实际控制人郝宇晓及实际控制人盛桢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元年科技为本
次额度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韩向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
公告编号:2018-041
经理职务;关联方郝宇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关联方盛桢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北京元年诺亚舟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关联方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年诺亚舟咨询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公司的关联方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的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于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韩向东、郝宇晓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彤3人回避表决,其他具有表决权的5位董事一致同意。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年诺亚舟咨询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韩向东、郝宇晓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彤3人回避表决,其他具有表决权的5位董事一致同意。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41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韩向东 北京 - -
郝宇晓 北京 - -
盛桢智 北京 - -
北京元年诺亚舟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 有限责任公司 韩向东
咨询有限公司 号院1号楼3层301-12 (法人独资)
(二)关联关系
韩向东直接持有元年科技股份4,840,800股,持股比例4.33%,通过北京元年之舟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年之舟”)、北京元年之众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年之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元年之舟40.92%股份,直接持有元年之众48.55%股份。韩向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公司关联自然人。
郝宇晓直接持有元年科技股份4,840,800股,持股比例4.33%,通过元年之舟间接持有元年科技股份,直接持有元年之舟3.11%股份。郝宇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是公司关联自然人。
盛桢智直接持有元年科技股份1,210,600股,持股比例1.08%,通过元年之舟间接持有元年科技股份,直接持有元年之舟0.78%股份。盛桢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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