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一期)
元年科技资讯
2023-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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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3



中金证[2023] 0503 号



关于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元年科技”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发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林韬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徐慧芬、任冠蕾、张莉、毛新宇、李云飞、毛悦、金燕、牛睿、孟竹、潘锴,其中张莉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未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对辅导对象各项情况展开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保持密切沟通,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历史沿革、合法合规、内控管理、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细致全面的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针对性地开展辅导工作;



(2)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进一步了解辅导对象在主要产品与服务功能、技术与先进性、市场地位、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的情况;



(3)召开研讨会与工作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和案例分析,协调各方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提出专业咨询意见、确定整改方案,协助并督促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针对整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组织专题答疑、及时与公司沟通。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内容如下: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重点了解和调查辅导对象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通过访谈和查阅资料等方式,梳理和研究发行人行业内市场地位、同业竞争情况、竞争优势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调查公司历史沿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整理相关资料,并考察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及其诚信意识,并以召开专项会议等方式,对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



2、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其它中介机构,督促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其议事规则,使其实现规范运行;督促公司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提高财务规范性,使其实现有效运作。通过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机制,推动辅导对象形成有效的财务、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3、督促辅导对象全面了解法规知识



在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及其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持续及时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督促公司及其接受辅导的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使其在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之上,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4、对辅导对象是否满足上市条件进行评估



在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业务规划,定期组织协调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潜在发展问题。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业务经营情况,综合评估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并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准备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北京市中伦律所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化,并配合中金公司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相关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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