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6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4506 证券简称:ST 雷蒙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破产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新增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2019 年 6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2019)京 0118 破 4 号通知书,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裁
定受理超一阀门有限公司对雷蒙德的破产清算申请,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雷蒙德破产管理人。
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已停滞,且破产程序尚未完结,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开展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4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三、后续安排
为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1.破产管理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接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配合相关年报的工作,在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尽力开展能实施的工作;
2.破产管理人将加强对公司年报披露工作的督促,努力促使公司尽早完成审计工作。根据年报工作计划安排及与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拟于 2021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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