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雷蒙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雷蒙资讯
2021-04-27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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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2 -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 6 月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公
司”)收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出具
的(2019)京 0118 破 4 号通知书,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裁定受理超一阀门
有限公司对雷蒙德的破产清算申请,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雷蒙德破产管理人,雷蒙德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业务长期停滞、厂房被查封、资产被冻结、已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编制年报所需的材料无法按时取得,导致未能及时开展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的编
制工作,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若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

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
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雷蒙德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断督促雷蒙德和破产管理人及时安排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事宜,并告知公司如不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未收到雷蒙德年报的相关审核文件,预计雷
蒙德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以下为咨询信息:

(一)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双聘

电话:010-61027688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 C 区雁密路 9-1 号

(二)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硕

电话:18310201781

(三)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国莉

电话:021-52523300
五、 备查文件目录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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