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4506 证券简称:ST 雷蒙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破产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2019 年 6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2019)京 0118 破 4 号通知书,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裁定受理超
一阀门有限公司对雷蒙德的破产清算申请,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指定北 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雷蒙德破产管理人。
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已停滞,且破产程序尚未完结,导致
公司未能及时开展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
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公告编号:2021-013
(五) 应对措施
为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1.破产管理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接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配合相关年报的 工作,在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尽力开展能实施的工作;
2.破产管理人将加强对公司年报披露工作的督促,努力促使公司尽早完成审计工
作。根据年报工作计划安排及与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拟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本次调整年报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双聘
(二)电话:010-61027688
(三)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 C 区雁密路 9-1 号
破产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律师
(二)电话:18310201781
特此公告。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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