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9
证券代码:834503 证券简称:西盈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石镜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上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3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额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0.00%;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0.00%。
回避表决情况:因发行对象王力为公司股东、股东王正海为王力的父亲、股东杨金贞为王力的母亲、股东胡敏为王力的配偶、股东严建敏为王力妹妹的配偶,股东王力、王正海、杨金贞、胡敏、严建敏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l、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之目的,决定并聘请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拟定、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合同及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其他备案材料等;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就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事项作出决定;4、办理股票定向发行备案工作;
5、根据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相关事项;9、授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额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0.00%;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关于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提名7名员工为核心员工,参与定向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额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0.00%;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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