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3
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30Z323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3]230Z3234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及核查的问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瑞升”、“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 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关于专项说明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说明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安徽安瑞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专项说明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3、本专项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 2.发行人业绩大幅增长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0 年-2022 年,发行人燃气销售收入分别
为 41,424.20 万元、71,321.63 万元和 63,319.58 万元。其中,燃气销售的批发
用户占比较高,其毛利率分别为 8.94%、8.51%、19.29%,最近一期上涨明显。(2)发行人 2022 年享受其参股公司滁州瑞通投资收益为 3,464.90 万元,其中参股公司第一大客户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收入 34,395.53 万元,另新增客户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收入为 22,597.74 万元。上述参股公司的两家客户均为发行人客户,其中 2022 发行人对凤阳新奥销售量下降-71.90%。(3)2020 年-2022 年,发行人零售-非居民收入分别为 10,521.97 万元、17,274.95 万元、19,987.93 万元,函证核查比例分别为 3.42%、14.24%、24.38%,另外零售-居民用户收入 888.05万元 1,176.26 万元 1,356.16 万元,未进行函证、走访等核查,前五大零售-非居民客户基本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新增客户。(4)发行人采取的大客户直供模式为大客户建设直供管道或与客户共同建设直供管道的方式开展业务,通过直供管道为大客户提供直供天然气。
请发行人:(1)结合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客户业绩情况、订单变化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天然气销售业绩波动原因,结合发行人同地区非居民用户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天然气非居民用户的价格上涨较快的合理性,与其他竞争公司价格变化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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