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1
证券代码:834489 证券简称:安瑞升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 年; 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未清偿; 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他情形。 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应满足董事任职资格,还 独立董事应满足董事任职资格,还
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 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2、直接或者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 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在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单位或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 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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