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1
公告编号:2023-108
证券代码:834489 证券简称:安瑞升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独立董事尤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提名李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民先生,1975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
本科专业,后获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安徽易尚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北京大成律
师事务所派驻大成合肥分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告编号:2023-108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李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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