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5
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30Z282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TEL:010-66001391 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30Z2822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及核查的问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瑞升”、“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 相关资料进行
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关于专项说明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说明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安徽安瑞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专项说明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3、本专项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 7.关于燃气销售及代输业务
(1)燃气销售业务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请发行人:①按业务及客户类型分别说明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向主要客户销售金额、与主要客户的定价方式,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②结合不同客户类型、不同地区的收入、单价、销量、毛利率的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持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主要客户的需求变化、经营业绩情况、可比公司经营业绩等说明相关变动是否符合行业整体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是否一致。③说明发行人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形成机制,报告期各期签订的重要销售合同是否对用气量、价格等进行约定,部分销售金额超过 2,500 万元的客户未签署书面合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④说明天然气代输业务的定价机制,结合该业务报告期各期的客户、收入、单价等情况说明对不同客户的定价、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该业务成本的核算是否准确。⑤结合不同业务类型的业务模式、关键流程节点,补充披露在安徽、河南、江西、江苏、湖南开展燃气销售业务和天然气代输业务的具体模式和收入确认具体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⑥结合各类客户的需求及替代气源、天然气销售价格形成、历史上的调价情况等因素说明燃气销售业务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各类客户毛利率变动不一致的原因。根据公开资料,2017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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