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拉网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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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8 18: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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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08

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作项目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二)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三)进行委托理财等。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

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权限划分为:

(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提出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公司下列对外投资事宜。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决定公司下列对外投资事宜:1、对外投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对外投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

3、对外投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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