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药业:公司章程
元和药业资讯
2022-04-18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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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8


证券代码:834483 证券简称:元和药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修订已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九章 通知......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7
第十二章 附则...... 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呼和浩特市宏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忠元等 32 位自然人股
东(以下合称“发起人”)共同投资并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区金二道。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努力完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为中国医药产业和社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为社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创造效益,为全体员工谋求福利,为全体股东增加收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保健食品生产、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在批准后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6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一元,由发起人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全额认购完成: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1 呼和浩特市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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