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2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风险提示公告
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汇金”或“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和其他相关调整事项》(公告编号:2018-022)、《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33)、《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8-025)、《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8-029),公司对2015年及2016年年报数据进行了更正。
公司主办券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即上市公司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600242.SH)(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 55%股权,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所致。在公司披露的《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和其他相关调整事项》(公告编号:2018-022)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和其他相关调整事项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33)中,主办券商注意到,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系根据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而对公司坏账政策进行变更,并调整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坏账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报告根据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亿美汇金坏账政策进行了
调整。亿美汇金原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以内 - -
半年-1年 3% 3%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以内(含半年) - -
半年-1年(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50% 50%
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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