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31
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调增“应收账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4,202,830.19元,调增“营业收入” 4,202,830.19元。
2、亿美汇金将对上海臻客上海臻客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应回收的投资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相关款项已于2017年8月份收回,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6,375,000.00元,调增“其他应收款”6,375,000.00元。
3、亿美汇金“其他应收款”中员工杨宇备用金为已发生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调减“其他应收款”500,625.72元,调增“管理费用”500,625.72元。4、亿美汇金将收到的政府科研补助经费计入“专项应付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调减“专项应付款”280,000.00元,调增“递延收益”280,000.00元。
5、根据O2O营销运营业务实际发生成本的情况,属于O2O营销运营业务
的成本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调至营业成本。调减“销售费用”1,566,643.28元,
调减“管理费用”2,428,778.19元,调增“营业成本” 3,995,421.47元。
6、亿美汇金下属子公司精诚所至营销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度未根
据权责发生制确认已发生成本,调增“营业成本”1,501,336.95元,调增“应付
账款”1,501,336.95元。
7、亿美汇金未提取2016年度法定盈余公积,调增“盈余公积”192,224.18
元。
8、亿美汇金2016年少记与子公司霍尔果斯茂科瑞迪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
务费收入,霍尔果斯茂科瑞迪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面成本已记录。调增“其他应收款”848,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48,000.00元,调增“营业收入”800,000.00元。
9、亿美汇金2016年度合并报表少抵消第“8”点所述事项内部交易800,000.00
元,调减“营业成本”800,000.00元,调减“营业收入”800,000.00元。补充抵
消内部往来,调减“其他应收款”848,000.00 元,调减“应付账款”848,000.00
元。
二、其他相关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8]G17035700012 号)仅用于中昌大数据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亿美汇金55%股权资产重组事项。因此,我们根据中昌大数据
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政策,对亿美汇金2015年度、2016年度报表进行了追溯调
整。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政策与亿美汇金的会计政策,主要差异如下:亿美汇金原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以内 - -
半年-1年 3% 3%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以内(含半年) - -
半年-1年(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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