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公告编号:2017-046
证券代码:834459 证券简称:利洁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南利洁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变动公告(任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易志高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7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10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66,99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6.14%,
会议由胡汉忠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公告编号:2017-046
同意股数66,9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监事易志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易志高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其他《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具备任职资格。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原监事黄云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选举易志高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监事任免使监事会成员人数满足法定最低人数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易志高先生目前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相关工作,本次任命有利于公司治理规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利洁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17-046
东大会决议》。
湖南利洁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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