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5年1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关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葆环保”、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 称 “ 会 计 师 ”) 对 贵 公 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结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1、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4
1、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补充披露】
根据要求,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一)公司董事”中对公司董事补选、新任董事简历补充披露如下:“…3、李光辉,男,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0年6月毕业于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取得工学硕士学位。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常州永和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安环部经理、EHS管理者代表;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25日任有限公司安环部经理兼技术研发部副经理;2014年9月26日起任股份公司安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2015年9月17日,公司原董事王焕兴去世,2015年9月20日,股份公司
董事会第一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提名李光辉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0月6日,股份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李光辉为董事,任期三年。”
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三、公司业务
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五)员工情况”之“2、公司核心技术及核心业务人员简历情况”之“(1)核心技术人员”中修改如下:“李光辉,男,参见“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一)公司董事”。”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5
6
附件:
1、《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