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3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834457 证券简称:永葆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5年:
公司股东王静玉,持有公司股份798.9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7%,于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因临时资金拆借原因累计向公司借款40.00万元;
江苏凯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杨霞波投资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0股,于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因临时资金拆借原因累计向公司借款50.00万元;
公司监事杨霞波,持有公司股份0股,于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因临时资金拆借原因累计向公司借款405.00万元;
上述占用资金未向王静玉、江苏凯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霞波收取利息,属于无偿占用。
2016年:
公司监事杨霞波,持有公司股份0股;于2016年2月6日向公司借款36.15万元,用于非经营性借款,截止2016年2月29日该借款已经全部归还,本次占用资金未向杨霞波收取利息,属于无偿占用。
二、整改措施执行情况
(一)关联方归还所占用的资金
1、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江苏凯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静玉、杨霞波因临时资金拆借原因分别向公司无息借款,累计借款 公告编号:2016-035
金额495.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已全部归还。
2、杨霞波借款发生于2016年2月份,并在当月末归还了占用资金。
(二)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披露
针对2015年已发生的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公司在《201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10)中补充披露,并于2016年4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15),该议案已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针对2016年上半年已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28)中补充披露,并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32),该议案已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均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主办券商督导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为双方约定的无息借款,且已全部归还,2015-2016年上半年公司现金流较为充沛,该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响较小,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的影响。
(三)签署《杜绝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再发生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行为,维护公司财产以及资金的完整、独立和安全;
(四)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公告编号:2016-035
用制度》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制定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范治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不再被关联方所占用,以维护公司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三、后续规范措施
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规定,杜绝占用公司资金问题,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及安全。通过本次关联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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