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6
证券代码:834457 证券简称:永葆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王桂玉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
经致同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321ZB002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914,525.3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183,360.30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239,331.05元,本年度未支付2014年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58,554.55元。
2015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3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6日在股转系统中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性质 交易金额 定价依据
对象名称 (元)
常州市得 常州市得缘化工有 本公司向常州
缘化工有 限公司是与本公司 市得缘化工有 170,940.17 市场价格
限公司 监事关系密切的家 限公司采购原
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材料
为公司向银行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许国盛 借款提供个人 - 无偿担保
王桂玉的丈夫
连带责任担保
为公司向银行
公司股东王静玉的
骆恬 借款提供房产 - 无偿担保
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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