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4454 证券简称:和泰鑫 主办券商:财富证券
天津市和泰鑫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市和泰鑫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 点整以现场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
式通知。公司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强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九条原文为: “公司根据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
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3
修改为:“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非公
开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2) 《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七条原文为:“公司股东
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
权是:(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进行
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十三)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10%的事项;(十五)审议交易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关联交易;(十六)审议批
准单笔贷款金额超过 200 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
项;(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八)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十九) 审议公司应当就股票采取何种转让方式作出决议;(二
十)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公告编号:2018-003
定的其他事项。
修改为:“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
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
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三)审议批准第三十八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单笔金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事项,或在一个完整会计
年度内购买、出售资产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的交易事项;(十五)审议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所
规定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十六)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的贷款
或其相应公司担保物(包括金融机构与个人借款) (十七)审议批准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九)审议公
司应当就股票采取何种转让方式作出决议;(二十)审议批准单笔交
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财、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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