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9
东海证券
关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被采取保全措施、重大
诉讼未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未披露等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于 2019 年 9 月 6 日通过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方式,发现
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兴农”或“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不动产被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65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执行通知书》((2018)苏 0684 执保 657 号),南通世浩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通世浩”)与 ST 兴农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江苏省海 门市人民法院根据南通世浩的诉讼保全申请及提供的保全财产线索采取了保
全措施,于 2018 年 8 月 1 日查封了 ST 兴农名下位于海门市海门街道北海东路
179 号的不动产,查封的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
经主办券商督促和提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 兴农未向主办券商提供起
诉书、未告知主办券商诉讼情况、未披露公司不动产被保全的公告。
(2)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未披露的情况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 年 7 月 23 日发布的《浙江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
司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
浙 1102 民初 8942 号),浙江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达”)
因与 ST 兴农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向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人民法院起诉 ST 兴农。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判决
ST 兴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浙江正达 122,500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并驳回 ST 兴农的反诉请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 兴农未告知主办券商诉讼进展、判决执行、资产受
限等情况,未计提预计负债,也未披露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未披露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杨爱军与江苏兴农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苏 06 民终 1063 号)文书
记录,ST 兴农与公司常务副总杨爱军的劳动关系于 2018 年 8 月解除。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ST 兴农未告知主办券商杨爱军辞职事项,也未披露杨
爱军辞职的公告。《ST 兴农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仍将杨爱军披露为高管。二、 对公司的影响
ST 兴农被保全的资产系公司位于江苏省海门市北海东路 179 号的房产,
该房产系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ST 兴农重大诉讼、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未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
不能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海证券已就发现的上述情况对 ST 兴农进行问询,督促其尽快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将进一步核查 ST 兴农上述未披露诉讼的具体情况。ST 兴农存在重大
资产被保全,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不能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公司 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65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2018)苏 0684 执保 657 号)
(二)《浙江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浙 1102 民初 8942 号)
(三)《杨爱军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苏 06 民终 1063 号)
东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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