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4447 证券简称:格林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目前公司股票在新三板市场交易活跃度相对较低,且公司每年在新三板市场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较高,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调整需要,经董事会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于
股权登记日当天发布了《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格林生物,证券代码:
834447)自 2020 年 2 月 4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0 年 4
公告编号:2020-012
月 30 日。
停牌以来,公司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于 2020 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0-009);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4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ZZGP2020040019《受理通知书》,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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