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8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4439 证券简称:华腾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
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告编号:2017-027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构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27
(一)《内蒙古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内蒙古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内蒙古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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