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8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4438 证券简称:ST 良晋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良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9 月 1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9 月 1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北省黄石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良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飞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三)(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良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飞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四)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根据起诉书(鄂黄检刑诉[2019]1 号)内容:2016 年 4 月至 6 月,被告单位
良晋电商、良晋信息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告编号:2020-008
虚开的税款数额合计人民币 15,679,861.31 元。
(五)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根据起诉书(鄂黄检刑诉[2019]1 号)内容:被告单位江苏良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江苏良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5,679,861.31 元,李正刚、吴杨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或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或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 02 刑初字第 3 号传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鄂黄检刑诉[2019]1 号)
江苏良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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