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速通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牌晖速资讯
2020-06-30 16:12:18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34433 证券简称:晖速通信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晖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855,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并在厂房出售后终止广东晖速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移动通信天馈系统技术研发建设项目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将在完成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竣工验收及办证后,将该厂房予以出售,出售含税价格为1.2 亿元。本次交易卖方为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买方为广东立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上一年度经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总资产为 593,510,448.62 元,净资产为 181,115,901.66 元。如若扣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1,605.26 万元,则总资产为 577,457,848.62 元,净资产为165,063,301.66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含税金额为 1.2 亿元,无论是按照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或是按照扣除上述非标审计意见涉及金额后的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涉及的相关资产出售情况包括两项:(一)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关于同意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出售土地并在出售土地后终止重庆杆塔一体化项目投资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司子公司重庆晖速

智能通信有限公司名下 50 亩土地按该土地成本价及土地后续的成本投入,由政府回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700 万元;(二)本次公司出售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含税交易价 1.2 亿元。以上两项累计计算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27 亿元,无论是按照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或是按照扣除上述非标审计意见涉及金额后的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该项目名称为“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移动通信天馈系统技术研发建设项目”,项目已经取得粤(2016)东莞市不动产权第 0028686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 14586.60 ㎡,设计总建筑面积 31,937.49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29,032.38 平方米。该项目厂房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封顶、宿舍门窗安装、消防安装,尚剩余园林工程、高低压配电、幕墙等收尾工程,工程量完成 90%以上。

该项目“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移动通信天馈系统技术研发建设项

目 ” 已 经 取 得 广 东 省 企 业 投 资 备 案 证 , 备 案 项 目 编 号 :

201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