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2017-052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三城路26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孙炯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7-052
董事长孙炯光先生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孙炯光先生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贷款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主要内容: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18年度以孙炯光先生的全部股份2376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79.2%)为质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含等值外汇)的授信额度融资,期限为1 年,在该余额内,授信融资可以分多次办理及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取得银行授信后,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及相关融资费用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孙炯光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 公告编号:2017-052
机构签署各项法律文书。
根据与银行协商,公司该授信额度需要提供孙炯光、李智敏夫妻和青岛鑫光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孙炯光先生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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