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2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422,证券简称:鑫光正,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2月、4月、5月,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违反《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于 2017年 8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公司发生的违规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青岛雅凯汽车工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青岛平度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 万元,期限自2017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1日,公司作为青岛雅凯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上述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150万元贷款进行担保。
2、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向农行平度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万元,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0日,公司作为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述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400 公告编号:2017-045
万元贷款进行担保。
3、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向农行平度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万元,期限自2017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8日,公司作为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述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300万元贷款进行担保。
4、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向农行平度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
万元,期限自2017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8日,公司作为青岛同
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述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300万元贷
款进行担保。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上述企业进行的担保尚未解除。
公司将持续关注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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