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9
珠海美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8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美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胡庆光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的申请,拟提名胡庆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二)审议《关于提名黄慧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的申请,拟提名黄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三)审议《关于提名赵楚玲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提名赵楚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四)审议《关于提名严丽清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的申请,拟提名严丽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五)审议《关于提名余秋香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的申请,拟提名余秋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六)审议《关于提名方海滨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的申请,拟提名方海滨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在第二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二届监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八)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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