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电瓷资讯
2024-01-09 16: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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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4410 证券简称:苏州电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因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进行合作,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定价为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

公告编号:2024-005

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君瑞、肖俊芬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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