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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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410A009431号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诚股份)董事会对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驰诚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
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驰诚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完整地反映驰诚股份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
们的责任是对驰诚股份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
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程序
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
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
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驰诚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与持续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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