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能源:国海证券关于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摘牌西能资讯
2019-12-30 15:42: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2-30



国海证券



关于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发现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能源”、“公司”)存在以下风险事项:

1、新增 2 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 年 04 月 29 日



发布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



案号: (2019)陕 0115 执恢 189 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失信被执行人: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 年 09 月 23 日



发布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



案号: (2019)陕 0115 执 2123 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2、华新能源及其重要子公司西安新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能源”)存在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部分案件涉及金额较大(累计已超过华新能源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2018 年半年报》中净资产的 10%),公司尚未向主办券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主办券商无法获悉判断案件具体情况,详情见附件 1清单。

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汪冀华先生存在多起被限制消费令,详情见附件 2清单。

4、公司目前涉及多起诉讼。

5、公司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股权已被全部司法查封冻结,若未来司法冻结股份被强制行权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6、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冻结账户的具体信息,主办券商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7、公司由于未在规定期限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相关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华新能源尚未对失信情况、限制消费情况、诉讼情况等进行披露。

本风险提示公告所列信息内容不能免除和替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虽然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华新能源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但因诉讼或仲裁案件、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等公开信息存在一定的迟滞性和不完整性,且华新能源未主动向主办券商告知相关重大事项信息,主办券商不排除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或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事项。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声誉、日常经营方面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华新能源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华新能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风险事项,公司未能及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补发相关公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虽在开展之中,但由于公司存在多项未决或未执行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已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若上述事项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的影响。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本次风险提示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处理措施以及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