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4
华新能源:关于补发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的说明公告
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1日出
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陕0113财保216号,2019年4月21日起冻结了
新余吴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45,290. 129股股票,冻结了公司持有
的54. 55%兰州华新同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新余吴祥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账户45XXXXXXXXXXXX5330,西安华新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长安北路支行账户45XXXXXXXXXXXX1486、兴业银
行西安分行账户45XXXXXXXXXXXX2479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账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