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天智航资讯
2019-03-26 17: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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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6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4360 证券简称:天智航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636544700



承诺主体名称 张送根和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公告编号:2019-029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5个自然日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5个自然日

期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送根和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内容:张送根和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未参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且未出具书面无异议声明或未予短信确认的在册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



3、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D座,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ingyuzhu@tinavi.com)。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回购相对人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如回购相对人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19-029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回购相对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回购相对人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不高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以最终协商结果为准;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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