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0
公告编号:2021-071
证券代码:834343 证券简称:华凯保险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灏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梁松 董监高 董事长
梁华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上海灏商信息科技有限 其他(原公司股东) 无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未及时披露 2021 年 7 月 2 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
(2021)浙 11 执 2 号之二。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浙江监管局对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梁松、梁华和上海灏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39 号。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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