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19
证券代码:834342 证券简称:慧云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0 月 31 日,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有优先认购安排。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进行明确规定。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票发行对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安排如下:
公司的在册股东均享有本次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数量不高于其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0 月 24 日)持股比例*本次定向发行数量。在册股东如行使优先认购
权,可以继续在确定发行对象时额外认购剩余发行股份。
在册股东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须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
至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后第 20 个工作日(含当日)之间主动与公司联系并现场签署相关《股份认购意向协议》。
未在公司现场签订《股份认购意向协议》的,认购人应在上述期限将《股份认购意向协议》签字盖章版扫描发至董事会邮箱 gef@iservice.com.cn,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联系电话 021-52891098,联系人戈锋。逾期未与公司联系并签订《股份认购意向协议》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注:在册股东指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
公司第二大股东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议案》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生效前已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承诺书》,承诺放弃本次定向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截至2023年1月29日24时,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4日)的在册股东均未与公司联系表明其认购意向并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均未行使优先认购权。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全部放弃优先认购权,由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列示的发行对象按照确定的股票数量进行认购。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量(股) (元/股) (元)
泰兴市襟江
1 投资有限公 72,460,000 2.07 149,992,200.00 现金
司
合计 - 72,460,000 - 149,992,2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9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2 月 5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进行本次股份
认购,将本次定向发行认购资金足额存入指定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2、2024 年 2 月 5 日 17:30 前,认购对象将汇款底单扫描复印件送至公司财
务室,或将电子回单发送邮件至 gef@iservice.com.cn。
3、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 17:00,认购人未将认购资金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
户的,视为放弃本次股份认购。
4、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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