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4342 证券简称:慧云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庆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0,176,8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0,176,8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事宜期限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该次股票发行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三十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定向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发行人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定向发行相关工作。鉴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已到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0,176,8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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