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9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4339 证券简称:东方贷款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0 月 2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孙英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监事蒋永才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徐湘青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3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二)《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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