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3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4330 证券简称:东吴农化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硝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硝酸胍、硝基胍、咪唑烷、甲基硝基胍、噁二 酸胍、硝基胍、咪唑烷、甲基硝基胍、噁二嗪、氰基乙酯、呋喃酮、复合肥、脱硫石膏、嗪、氰基乙酯、呋喃酮、脱硫石膏、农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品)的生产和销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18-03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章程修订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对公司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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