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834327 证券简称:车讯互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2 月 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论证、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并负责督促和落实相关决议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应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或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尽快选出新的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以前,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标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四)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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