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互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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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6: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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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834327 证券简称:车讯互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2 月 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安排办理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应由全体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若提名委员会人数未达到本细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则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拟辞任委员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于董
事人选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董事会有权不采纳提名委员会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建议或提议。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管理层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管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管人员人选;(五)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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