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建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韩华建材资讯
2021-05-21 1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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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21


证券代码:834323 证券简称:韩华建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韩华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323 韩华建材 2021 年 5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方华子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桥西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在充分征求各位董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监事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同时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
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九)审议《关于追认投资年产 300 万㎡无机环保防火板项目的公告》
公司因经营战略需要,投资年产 300 万㎡无机环保防火板项目。该项目已 2019年 12 月立项,已于 2020 年开始实施。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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