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4322 证券简称:赛思软件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武汉光谷
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烽火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烽火创投”)与武汉上泽致远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泽致远”)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烽火创投拟通
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08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上泽致远,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3.8635%。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持股情况及持股比列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持股份额 持股比例 持股份额 持股比例
沈志良 9,268,200 33.1552% 9,268,200 33.1552%
武汉光谷烽 1,620,000 5.7952% 540,000 1.9317%
火投资基金
公告编号:2023-018
管理有限公
司-武汉光
谷烽火集成
电路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武汉上泽致 0 0% 1,080,000 3.8635%
远技术服务
中心(有限
合伙)
武汉上泽天 5,475,000 19.5857% 5,475,000 19.5857%
辰股权投资
管 理 中 心
(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志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26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552%,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武汉上泽天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57%,合计控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409%。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烽火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8
1,6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52%。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志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26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552%,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武汉上泽天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5,4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857%,作为武汉上泽致远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 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35%,,合计控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由 52.7409%变 为56.6044%。
股东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烽火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由1,620,000 股减持至 540,000 股,持股比例由 5.7952%变为1.9317%。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采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交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确认函后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我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
公告编号:2023-018
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6),上述交易不会给我公司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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