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4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4321 证券简称:明盛达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海南明盛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滋野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认为目前挂牌公司股票流动性低,投资者投资意愿不强,不利于公司融资和资本运作。另外,挂牌期间各项成本上升加重了公司负担。根据公司经营发
公告编号:2018-025
展战略规划,公司近期发展重点是控制经营成本,整合经营资源,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更好地体现公司的市场价值。基于此,经公司慎重考虑,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挂牌的一切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终止挂牌有关议案内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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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蒲忠杰先生针对就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8年9月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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