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4321 证券简称:明盛达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海南明盛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2月9日10时
结束时间:2018年2月9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04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明盛达:关于预计2018年公司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二)审议《关
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明盛达:关于追认2017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
公告编号:2018-004
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8年2月7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
17点)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信函请注明“明盛达股东大
会”字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亚芹电 话:010-80120772传 真:010-80120776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海南明盛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海南明盛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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